自1992年开始,中国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建立起新的社会信用中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担保体系的建设便纳入了国家发展计划,并在1993-2002年间完成了起步阶段的探索。
2000年后,整个担保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有大量境内外民营资本涌入了中国担保行业,担保公司数量剧增,市场一片“欣欣向荣”,总体市场运行平稳,暂未出现市场性风险。
2008年后大量担保公司倒闭,主要原因为:原有担保机构普通规模小、数量多、信用低、承保能力与代偿能力偏弱,大多数担保机构并不被银行业所认可。
2011年政府相继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希望通过促进和规范银担合作,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并为此提供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三年间,又一波民营资本的涌入将担保行业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
2014年底年关的来临,再一次给疯狂的市场、狂热的投资人群浇了一身“透心凉”,投资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纷纷跑路,担保公司陆续倒闭,终于让人们认识到,前期的疯狂是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的虚假表象,是一种对独立在实体经济外的经济模式的盲目信任,人们开始恐慌、开始躁动,出现了疯狂的挤兑。此时,使得不管是国有还是民营,更多的担保公司及投资公司资金链断裂并最终破产。担保行业分化加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各地市以市级中小担、农担、国投等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国资系担保公司为主,区县级担保为辅的地区担保市场最终初见雏形。
目前担保行业所面临的重大困难也得到了政府的大力关注,并相继出台了有利政策。2017年9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汇报,以改革促进结构优化效益提升;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发展基础。会议指出,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和新动能成长、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包容性。会议决定,在狠抓现有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一是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二是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三是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四是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五是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虽然仍面临着诸多困难,但在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众多担保机构及担保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担保行业必将重新焕发新的活力,并且在中国的经济建设及惠民政策的落地实施中做出应有的贡献。